II、妇女运动的第二次浪潮 一般认为,妇女运动的第二次浪潮发生在本世纪的60-70年代,最早兴起于美国。也有人认为,妇女运动的第二次浪潮一直持续到80年代。 1、运动的基调 妇女运动的第二次浪潮的基调是要消除两性差别,并把这种差别视为造成女性对男性从属地位的基础。妇女运动要求各个公众领域对妇女开放,缩小男人和女人的差别,使两性趋同。当时的女权主义者认为,女人应当克服自己的女性气质,努力发展男性气质,其中包括攻击性和独立性;她们不赞成母性是与生俱来的,也不赞成女性在道德上天生高于男性;她们否定女人缘于作母亲的经验就在性格上与男人有了根本的差异这一论断,而是认为许多男人也很温柔,甚至更爱照顾人;这些特征和气质不是先天的遗传,而是后天培养的结果。 波伏瓦 (Simone de Beauvoir) 的<<第二性>>虽然发表较早 (1949年),但它对妇女运动的第二次浪潮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这部著作中,波伏瓦用大量哲学、心理学、人类学、历史、文学及轶事材料证明:女性自由的障碍不是其生理条件,而是政治和法律的限制造成的。她的最广为人知的观点就是:一个人并非生下来就是女人,而是变成女人的。在这一点上,波伏瓦的观点与沃斯通克拉夫特是一致的;她们两人观点的区别在于,波伏瓦认为妇女解放与作母亲这二者无法共存,而沃斯通克拉夫特却认为这二者是可以兼容的。这并不是因为在沃斯通克拉夫特生活的时代女人还无法避孕或者轻易作出过单身无孩生活的选择,而是因为她十分看重女人的生育能力,把这一能力称为"女人生存的伟大目标之一"。(转引自Chapman, J. Politics, Feminism and the Reformation of Gender, Routledge, London and New York, 1993, 203) 波伏瓦则把强调生育视为妇女受奴役的直接原因。她指出:"母性毕竟是使妇女成为奴隶的最技巧方法。我不是说每一个作母亲的妇女都自动成为奴隶——可以有某些生存方式使母性不等于奴役,但现代的母性仍然万变不离其宗。只要人们仍然认为妇女的主要工作便是养育小孩,妇女便不会投身政治、科技。进一步说,她们便不会怀疑男人的优越性。……我们几乎不可能告诉妇女洗碗盘是她们的神圣任务,于是告诉她们养育孩子是她们的神圣任务。"(波伏瓦,牧原编:<<给女人讨个说法>>,华龄出版社,1995年,第263-264页) 波伏瓦认为,人们已经接受了两性之间的既存关系,"把它看成是基本的和自然的,以致于最后再也无法意识到这一点。……我想,几个世纪以后,当人们发现我们社会中妇女所处的境遇,也会感到无比的惊奇,就像我们现在发现雅典民主政体中的奴隶制时所发出的惊叹一样。"(同上,第76页) 波伏瓦在书中指出了男人如何将自己定义为自我 (self),而将女人定义为他者 (other);如何以男性为主体,以女性为非主体。她犀利地指出,世上只有一种人性,那就是男性;女性只不过是从男性的偏离;这个世界是一个男人的世界。在英文中,man可以指称男人,也可以指称人类;woman却只能指称女人,不可以指称人类。在这种指称方式背后,是对男女两性不同评价的文化积淀:女人只是人类中的一部分,但男人可以是全部。中文的"他"和"他们"也是这样:用这两个词可以指称男人,也可以指称略去性别的人类;但是"她"和"她们"却只能指称女人。由此得出男性是主体、女性非主体的结论并不太过分。 波伏瓦像马克思主义一样,并不把妇女的解放运动当作一种非历史的行动,而认为,只有在现代的生产形态下,妇女才能释放其自由自主行动的全部潜力。波伏瓦把自己的存在主义哲学运用于对妇女状况的分析和研究之中,那就是对一切现存的习俗、价值和信仰置疑,反对个人命运天定的思想,认为无论是传统的期望、早年的经验,还是经济条件,都不能规定妇女的命运。在这一点上,她既反对弗洛伊德关于妇女特性的许多论断,也反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决定论的观点。关于妇女解放的途径,她更强调个人的努力,而非整体的行动,她认为,尽管现存的性别压迫是结构性的,解决问题却要靠个人战胜环境的努力。她提出了三种途径:第一,女性只有到社会上去工作,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第二,成为知识分子;第三,争取对社会进行社会主义的改造,以便最终解决主体与客体、自我与他人的冲突。 尽管有人从不同的立场批判波伏瓦,例如那些对其自由主义女权主义立场难以苟同的人们就曾批评她试图用个人主义的办法来解决集体的问题,忽视了工人妇女和农民妇女的问题;但是她的<<第二性>>一书在女权主义和妇女运动中的经典地位是毋庸置疑的。 这个时期妇女运动中另一部引起广泛关注的著作是费尔斯通 (Shulamith Firestone) 的<<性的辩证法>>。这部著作被认为是生理本质主义的代表作。费尔斯通在这部著作中表达了这样一种观点:生育机制是妇女受压迫的根源。像波伏瓦一样,费尔斯通也认为,男女两性的区别并不必然导致一群人对另一群人的统治,主要是妇女的生育功能导致了两性权力的不平等——在孕产期,女人的基本生活来源要依赖于男人;人类的婴儿比其他物种需要更长的育婴期;母亲和婴儿的相互需要与依赖;以及建立在生育生理区别基础上的性别劳动分工。她提出的解决办法是,如果用技术改造生育机制,使生育得以在女体外进行,女性就可以从这一生理角色当中解放出来了。她认为,改造儿童抚育机制和有酬工作机制都不能最终解决男女不平等的问题,只有重建生育生理机制,妇女才能最终获得解放。 同费尔斯通持相同观点的女权主义者列举了不生育的许多好处,例如它可以给女人更多的时间过自己的生活;她们还提出,生育的生理不应当决定女性的生活,女性应当对自己的生活做出个人的决定;不生育的女人可以同年轻人在一起生活和交流,也可以去过集体生活或领养孩子。 不少女权主义者很不同意波伏瓦和费尔斯通对生育问题的看法。妇女运动第二次浪潮中的著名女权主义者米歇尔 (Juliet Michell) 就批评了波伏瓦把母性当作一种"可能的存在主义主题"的观点,她甚至说,"严格地说,<<第二性>>不应当被算作妇女运动第二次浪潮的一部分。"(转引自Butler, J. and Scott, J. W. (ed.) Feminists Theorize the Political, Routledge, New York and London, 1992, 58) 如果说波伏瓦的<<第二性>>是横空出世,那么弗里丹 (Betty Friedan) 的<<女性的奥秘>>就是凝结了空气中已经弥漫的东西写作而成的。这部著作成为妇女运动第二次浪潮兴起之时对当时妇女心中所想的事情的最杰出的表达。到1970年时,这本书在英美两国已销到100万册以上,还有各种文字的译本。它是美国自由主义女权主义的代表作,它的千言万语如果用一句最响亮的话语来概括就是:对家庭主妇的形象说一声"不"!弗里丹在书中提出,二三十年代的美国妇女是生气勃勃的,但在战后却沉湎于舒适的家庭生活,只想作一个"幸福的家庭主妇",不再到社会上去干事业;"妇女解放"和"事业"之类的字眼听起来已使人感到陌生和不自在;女人的唯一梦想就是当个无可挑剔的贤妻良母;最大的奢望就是生五个孩子并拥有一幢漂亮住宅;唯一的奋斗目标就是找到中意的丈夫并保持稳定的夫妻关系。弗里丹生动地描写了这代妇女在得到了这一切以后的深深的失落感和自我实现感的缺乏。她们充满无名的烦躁感和无意义感。她认为,对于妇女们发自内心的呼声——除了我的丈夫、孩子和家庭之外,我还有所企求——再也不能漠然不顾了。 她指出,看到美国妇女的现状,令她想起一句德国口号:Kinder,Kuche,Kirche (小孩、教堂、厨房),那是当年纳粹分子规定妇女必须重新被限制在其生理功能中时所使用的口号。在40年代的美国,也有人提醒女人们注意,追求事业上的成就和接受高等教育正在导致女子的男性化,其后果极其危险——丈夫们会因此得不到性满足,对家庭、子女和妇女的能力都会造成威胁。这一舆论导向使事业型妇女感到窘困不安,以为自己正在丧失女性的特征。将女权主义当作一种过时的肮脏玩笑加以嘲笑成为一时的风尚;"女权主义者"和"事业型妇女"这类辞汇成了肮脏的字眼。人们总是对那些为争取妇女受高等教育、干事业、参加选举的权利而奋斗的老式女权主义者讥笑一番,同时又表示怜悯。弗里丹辛辣地指出:妇女们花了半个世纪为权利而战,在下半个世纪却又对自己是否真正需要这些权利产生了怀疑。 弗里丹批判了女性在事业和婚姻上二者不可兼得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要在婚姻上成功,就要自我否定;而要在事业上成功,则需要如醉如痴的献身精神;婚姻需要合作,事业需要竞争,二者结合起来非常困难,需要不同类型的品性。因此男主外女主内才是最完美的互为补充的结合。 弗里丹在这部著作中猛烈地抨击了关于女性的"神话",这一神话企图使人们相信:女人的最高价值和唯一使命就是她们自身女性特征的完善;西方文化的错误就是低估了这种女性特征的价值;过去女人犯错误的根源就在于她们妒忌男人,力图要跟男人一样,而没有认识到自己的本性;而这种本性的完美,只存在于由男人主宰一切、女人在性方面温顺服从和对孩子的母爱之中。(弗里丹:<<女性的奥秘>>,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 伊丽加莱 (Luce Irigaray) 是继波伏瓦之后最引人注目的法国女权主义理论家,她在一部被译成多种文字的女权主义著作中全面论述了女性的权利。她把女性的权利概括为七个方面:第一,人类尊严的权利,其中包括制止对女性身体和形象的商业用途;女性拥有在行动、语言和公众形象方面的地位和代表;制止世俗和宗教权力对母性的剥削。第二,在人类身分方面的权利,其中包括女性的贞洁 (指肉体和精神的整合) 不被金钱、家庭、国家或宗教实体所侵犯;母亲作为女性身分内容所应有的权利。第三,世俗法律应当保护母婴的相互责任。第四,妇女应当拥有保护自身及子女生命、生活空间、传统和宗教的权利,有反对男性法律 (好斗的、污染的) 的权利。第五,在财产权利方面,女性应当拥有在不受税收制度惩罚的前提之下选择独身生活方式的权利;国家发放的家庭福利费;平等对待男孩女孩的权利;传媒应有一半时间以女人为对象。第六,交换体系如语言交换体系应当更有利于保障男女两性平等交流的权利。第七,女性在世俗与宗教的决策机构中应当与男性拥有同等数量的代表。 遭到她猛烈抨击的社会现象包括:招工的男女区别和失业的男女区别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在那些对妇女开放的职位中,妇女为了要得到提拔就要出卖肉体或者要否定自己的女性气质,致使她们不是作为女性成功的,而是作为一个中性成功的;女工比重较大的职业价值就低,不论这些职业对社会的生产和再生产有多么重要,不论是在农业、工业还是文化领域都是如此;工作组织的法规都是由男人制定的,女人只能被动接受;生产些什么也总是由男性权威来确定,如武器生产、污染和很多无用东西的生产都不是由女人决定的;产品的规范都是男性的,无论是显在的还是潜在的流行话语的内容和风格都是以男性为中心的;广告的基调也是男性中心的;表现在职业地位上的男女两性在劳动中的不平等价值。 伊丽加莱提出,性别主义是种族主义的无意识形式;她呼吁妇女注重每个生命的基本权利;减少那些由一人或少数几人统治的团体或公司的权利;重新定义和评价住房法律,确保私人财产权;减少与权力、金钱、尤其是与豪富的欲望相关的剩余价值,把交换建立在成本上,反对增加从土地、空气、海洋和人体角度衡量的不必要的生产和过度生产;对源于强力的法律提出质疑。(Irigaray, I. Je, tu, nous, Toward a Culture of Difference, Translated From the French by Alison Martin, Routledge, New York and London, 1993, 11-91) 她的主张代表了女权主义对现存的男权社会价值的批判和挑战。 2、运动的规模和特色 妇女运动的第二次浪潮规模宏大,涉及了各主要发达国家。到70年代末期,仅英国就拥有了9000多个妇女协会,美国、加拿大也有许多妇女组织。 1966年,全国妇女组织 (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Women,简称 NOW) 在美国成立,弗里丹任主席,这一组织成为西方最大的妇女组织,其宗旨是:献身于这样一种信念,即妇女首先是人,是个像我们社会中的其他人一样的人,妇女必须有机会发展她们作为人的潜能;立即行动起来,使妇女充分参与到美国社会的主流当中去,享有真正平等伙伴关系的一切特权和责任。到80年代末,全国妇女组织已拥有15万成员,176个分会。1974年,美国58个工会的3300多名妇女,代表40个州和数百个地方工会在芝加哥开会,成立了第一个全国性的妇女工会组织:工会妇女联盟。1975年,全国性的黑人妇女组织"黑人妇女联合战线"又在底特律成立,并代表少数民族妇女抗议对少数民族妇女的阶级、性别和民族压迫。1977年,代表50个州和地方会议的1400多名代表举行了第一次全国妇女大会,并通过了争取妇女的平等权利的25项重要决议。许多群众性妇女组织为推动妇女解放运动作出了贡献。 1979年,第34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这是妇女运动的一个重要文件。许多国家陆续成立了有关机构,从事维护妇女权益事宜。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大都是由党政部门统筹管理;西方和第三世界国家则在政府内外分别成立一些机构。如加拿大政府在1981年12月成立了妇女地位部,并由政府指派人员成立了妇女地位顾问委员会,作为独立组织,负责调查妇女问题。奥地利于1979年在联邦总理府设立了一个国务秘书办公室,负责妇女问题。埃及政府自社会事务部内设立了妇女事务总局,还成立了由政府各部门代表组成的妇女全国委员会,以协调政府部门间的工作。一些国家修改了宪法和法律。挪威的"男女工作平等法案"于1980年7月开始生效。墨西哥于1979年修改了80个法律,去掉了原条款中有关歧视妇女的内容。奥地利修改了<<家庭法>>,规定夫妻双方在维持家庭方面具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到妇女运动第二次浪潮兴起之后,关于妇女应不应当就业的争论已经不再热闹,因为女性大量就业已经成为现实;随着妇女的普遍就业,关于女性角色的争论也结束了——过去人们一直为女人的角色是否应当主要是母亲和妻子、她们是否天生适合留在家里争论不休。在美国,20年代时只有四分之一的女性就业;到了60年代,就业妇女已占到妇女总数的40%。在这个时期,妇女的就业也带来了一些新问题,比如,社会上已经改变了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但女人仍旧面临着一个如何在平等工作机会与传统母亲的角色与职责之间取得平衡的问题。 但是,在妇女运动的第二次浪潮中,一些早期妇女运动中争论过的问题又在多年沉寂之后被重新提了出来。例如,关于女人究竟应当在劳动市场上同男人平等竞争还是应当争取对女人的特殊保护的问题。有人进一步指出:在这个时期,争论的焦点转移到女性是应当模仿男人的生活方式,还是应当创造一种女性自己的生活方式。妇女运动的新口号是:女性的特质是世界的唯一希望所在。 在妇女运动第二次浪潮中流行一个普遍的说法:个人问题就是政治问题 (The personal is political.)。过去人们一向以为,某男经理对女秘书的性骚扰或某男强奸了某女都是属于个人性质的问题,是由于有某个道德水准不高的男人或某个穷凶极恶的罪犯,或是由于女秘书或那个被强奸的女人有过某种不恰当的行为举止诱发了男人对她们的侵犯。现在,女权运动指出,这些行为绝不仅仅是个人的行为,而是男性控制女性的政治表现。 60年代末70年代初,西方兴起了"提高觉悟"小组的活动热潮。这些团体开展分享个人经验和情感的妇女小组活动,用女权主义思想分析这些经验和情感,指导妇女调整与男友的关系,进而开展为通过有利于提高妇女地位的新法案而争取同情的活动。提高觉悟的进程有四条主线:第一,使妇女认识到,个人问题就是政治问题,通过倾听每个人的个人经历,将其编织成一幅社会生活图景,建立以个人生活经历为核心的社会分析;第二,以家庭为重点,使妇女认识到在社会化过程中,家庭是如何对我们进行性别角色教育的,社会化过程又是如何内化为个体的心理结构的;第三,个人感情生活,使妇女有机会抒发感情,减轻不安心理;第四,性行为——使妇女理解性欲的形成,它的意义等等。这些小组通常由八名左右的妇女组成,定期相聚讨论问题,每星期安排一个晚上,聚谈两个小时,持续几星期至一年,甚至更长时间。举例言之,某女被丈夫殴打过,在提高觉悟小组中,她发现还有别的几位妇女也挨过丈夫或男友的打。这种交流使她认识到:自己个人的问题也是个政治的问题;个人挨丈夫的打是社会权力模式的一个部分;自己遭遇的问题其实扎根于社会结构之中,是外部造成的,而不是她自身的内部缺陷造成的。最后,提高觉悟团体还可能成为政治行动的权力基地——她和其他挨过打的妇女可能决定为受虐妇女创立一个庇护所。(爱森堡等:<<了解女性>>,光明日报出版社,1990年,第21-22页;海德:<<妇女心理学>>,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87年,第96-97页) 广泛开展的提高觉悟小组的活动成为妇女运动第二次浪潮中一个颇具特色的活动。 3、妇女研究和理论流派 在妇女运动第二次浪潮中,形成了一个妇女研究的热潮。妇女研究 (又称性别研究) 作为正式的研究领域于60年代首先在美国和英国出现。在过去的几十年间,妇女研究在西方学界已经发展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人们现在一般都认为,妇女运动的第二次浪潮对于妇女研究的建立有着根本性的影响。甚至有人认为,妇女研究本身就是妇女运动的延伸。 在如何看待妇女研究和女权主义理论的问题上,妇女运动的活跃分子分为两派,持两种截然对立的态度:一派认为女权主义理论很重要;另一派则认为女权主义理论过于干涩、无趣、也无用。前者批评后者太不重视理论的作用;后者则认为前者未免太学究气、太精英气、也太不易接近了,并批评她们把学院派女权主义者与一般妇女隔开了,忘记了妇女运动的主要任务在于提高妇女地位。 概括地说,社会学对于妇女的研究经历了三个阶段:在第一阶段,妇女问题只是被包括进社会学的研究来填填空;第二阶段,妇女研究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进入社会学研究的主流,在妇女研究领域建立了一些新的理论;在第三阶段,妇女研究开始影响到现存的理论,由于现存的理论当中有许多是性别主义的,妇女研究中的成果被用来对现存理论作出修正。女权主义的社会学理论的主要观点是:性别构成了理论的中心论题;性别关系中是存在问题的;不应当把性别关系看作是与生俱来的,固定不变的;女权主义社会学理论的任务是向不利于女性的身分地位挑战,争取改变妇女的地位。 有人为女权主义理论下了这样一个定义:"女权主义理论就是对妇女屈从地位的批判性解释。"(Richardson, D. and Robinson, V. (ed.) Introducing Women's Studies, macmillan, 1993, 50) 所谓女权意识概括地说就是一种受害者意识,即意识到社会权力分配的不公平,意识到自己是这种不公平的受害者。正如英国女权主义领导人帕克拉斯特 (Christabel Parkhrust) 所说:"作为一个群体的女性对于作为一个群体的男性的屈从是社会生活其他一切方面的基本决定因素。"(转引自Bryson, V. Feminist Political Theory, The Macmillan Press LTD, 1992, 93) 这就涉及了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其中包括政治权力、意识形态、经济及性方面的控制与屈从。 虽然女权主义有很多流派,有着差别很大甚至是针锋相对的主张,但是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消灭两性间的不平等关系,这个共同的目标把各个流派的女权主义者团结在一起。各个流派也有若干能够取得共识的女权主义原则,其中包括:相信男女两性是不平等的,而且这种情况是应当加以改变的,即用两性间的平等关系取代等级和不平等;对既存两性关系的改造将对更广泛的社会关系产生影响;两性关系是政治性的;反对划分公众领域和私人领域,认为政治权力既运作于个人层面,又运作于社会层面,即"个人的就是政治的";公民的社会权利源于存在本身,而非源于社会地位,即"我存在,因此我有权利。" (Campbell, K. (ed.) Critical Feminism, Argument in the Disciplines, Open University Press, Buckingham, Philadelphia, 1992, 86) 尽管有着以上共识,各个女权主义流派关于性别主义 (sexism) 的起源和性质却有着极不相同的看法;对于如何消除性别主义也有不尽相同的观点。女权主义理论不只有一种,而是有很多种,最流行的概括方法是所谓"三大家"(big three) 的概括,即自由主义女权主义,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和激进女权主义。近年来,又出现了一个新的重要流派:后现代女权主义。由于这一新流派观点新颖,影响很大,所以在本书中将单列一节加以介绍。此外,还有一些不属于这四大流派的女权主义分支,也一并在"其他女权主义流派"一节中加以介绍。 有学者对各个女权主义流派的研究框架做了这样的概括:自由主义女权主义的主要研究框架是理性与感情的问题;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是关于公众领域与私人领域的问题;激进女权主义是关于自然与文化的问题;心理分析女权主义是关于主体与客体的问题;文化女权主义是关于心灵与肉体的问题。也有人对除早期主要在英国流行的自由主义女权主义之外当代最活跃的激进女权主义和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做了这样的概括:激进女权主义主要关注对妇女的暴力、性、生育等问题,以及男性从对妇女的压迫中获益的情况;而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则更关注于资本主义阶级社会所造成的男女不平等,关注妇女的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以及国家问题。这类概括虽然由于其刻意追求工整而显得有些牵强,但不失为引领我们了解女权运动各个流派主要理论倾向的线索。 在许多具体问题上,各女权主义流派都有各不相同的立场和观点。举例言之,在如何看待公共与私人两大领域划分的问题上,不同的女权主义流派就有不同的看法。激进女权主义的观点是:首先承认两个领域的划分,承认女人的活动天地主要在私人领域,但同时却对私人领域不如公众领域重要的观点持坚决的否定态度;自由主义女权主义的态度是:为什么女人不能使自己更像男人呢?这是希望女人能走出私人领域,到公众领域中去同男人展开一场公平竞争;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观点则是:为什么女人不能使自己更像无产阶级?它希望妇女把自己的解放斗争同无产阶级的解放斗争融为一体。 还有人将女权主义理论划分为两大派,一派是修正派 (reformist);另一派是再分配派 (redistributive)。修正派的主要观点是,现行制度可以通过修正加以完善;再分配派则认为,对现行制度的改良不能解决妇女地位问题,必须在国家之间、阶级之间和两性之间进行系统而广泛的改革。前者认为变革应当是自上而下的,从中受益的妇女是客体;后者则认为变革应是自下而上的,受益的妇女是主体。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有人认为,过去几十年间女权主义流派的大量分化与重新组合,已经使过去三大家的区分变得不再清晰可辨,目前,女权主义的理论呈现出一派多元的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