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卫生部
关于加强输血工作的请示报告的通知
(一九七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国务院同意卫生部《关于加强输血学工作的请示报告》, 现转 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实行公民义务献血制度,是改变我国输血工作落后面貌,解决医 疗和战备储备用血的一项根本办法。各地要把输血工作当作一项重要 工作抓起来,加强领导,不断总结经验,切实把输血工作做好。 卫生部关于加强输血工作的请示报告 输血是平时医疗和战时抢救病员的一项重要工作。解放以来,我 国输血事业有一定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地、市以上输血站有 三十多个。上海、北京输血站和中国医学科学院输血研究所等单位, 在组织集体献血、供应医院用血、改进输血器材、生产血液制品以及 科学研究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些经验。但是,由于林彪、 "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多数地区的输血工作仍处于无政府、混乱 状态。不少地区至今还没有建立输血机构。现有的输血站中有相当一 部分方向、任务不明,不组织血源,不供应医疗用血有的已被拆散, 设备卖光,房屋改成招待所。医院用血自找血源。这些血源多是社会 上闲散无业人员,成份极其复杂。名曰献血,实际是卖血。有的医院 不仅不按献血有关规定掌握采血数量和间隔时间,而且随便降低体检 标准,甚至不体检,不做血液化验,竟让一些患有结核、麻风、肝炎 等传染病的也参加抽血,严重地摧残了输血员和伤病员的健康。医院 血库也有坏人混入。他们为贪污血费,有的偷偷地多抽血,有的在血 液中加入大量保养液充作血液,有的将报废的梅毒血冒充好血给病人 输注。输血技术落后,操作规程执行不严,病人输血反应多,甚至因 血液被污染造成死亡。由于组织管理混乱,目前血源严重不足,医院 用血十分紧张。有些医院采取给医生发血票、分指标等办法,限制治 疗用血或推迟、停止必要的手术。战备冻干血浆生产,亦因血源没有 保证年年下降,完不成任务,加上因医疗急救每年要用掉大部份,实 际战备储存很少。在血液的综合利用和输血器材方面也很落后。国外 已经采用"成份疗法"(即将血液内各种成份分离出来,病人缺什么 就给补充什么),输血器材已全套塑料化。而我国现在还是输全血, 沿用三十年代的玻璃瓶子。 总之,输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十分严重。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卖血 现象至今没有得到根本的改造,既损害了劳动人民的身心健康,又与 我们社会主义制度不相称。我国有九亿人口,有丰富的血源。只要重 视起来,采取必要的措施,是不难解决的。从平时医疗急救和战备储 备考虑,也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目前,应加强输血工作的宣传、 组织和管理,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义务献血制度。为 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加强党对输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全国各级输血机构。 在各级党委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动员广大群中献血,是解 决医疗用血紧张和战备储备的根本办法,是建设和保卫伟大社会主义 现代化强国的需要。献血是一项面广、量大、政策性很强的群众工作。 各地经验证明,献血的组织动员不是卫生部门单独所能解决的问题。 为此,各级革命委员会必须加强对献血工作的领导,研究输血工作, 制订规划,下达献血任务。 为了切实加强输血工作,建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 况制订建立健全各级输血站的规划,首先把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在 市的输血站建立健全起来,地、市输血站和县血库(可设在县医院内) 亦要分期分批尽快建设起来。对现有的输血站要认真加以整顿、充实、 提高,对血霸要坚决打击和取缔。 输血站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宣传动员组织群众献血;统一管理血 源,统一组织采血,保证医疗和战备储备生产血液制品用血的需要, 完成献血计划;供应医院用血,开展血液成份疗法和血液综合利用, 做到计划用血、合理用血、节约用血;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输血站,还应生产血浆蛋白制品,培养输血科技干部和开展输血科学 研究。 二、积极创造条件,实行公民义务献血制度。 献血是每一个健康适龄公民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的 光荣职责,也是一项应尽的义务。根据上海等地组织集体献血的经验, 只要加强领导,大力宣传教育,采取必要的措施,有组织有计划地按 部门、单位开展义务献血, 建立必要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义务 献血制是可以逐步建立起来的。 有关献血的具体规定:工、农、商、学、机关干部和城镇居民, 男二十至五十岁、女二十至四十五岁,身体健康者,都有献血的义务。 一次献血量以二百毫升为宜,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献血间隔 时间不得短于四个月。为了保障献血人员的健康和保证血液质量,对 献血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的体检和血液化验。根据我国人民现有的生活 水平,对献血者除精神鼓励外, 应发给适当的营养补助费和副食品 票证。职工参加体检和献血的当天,应算公休,按出勤照发工资;农 村公社社员应照记工分,由采血单位发给生产队误工补贴。 为了开展义务献血,我们建议,凡健康适龄的各级领导干部应带 头献血。 三、广泛深入地开展义务献血的宣传教育。 充分运用报刊、杂志、幻灯、图片、广播、电影、电视等各种形 式,大力宣传义务献血的重要意义和血液生理知识。使人人都懂得, 献血是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的具体表现,是一件光荣的义务。 同时,也必须使人人都了解,适量献血对健康人是没有影响的,通过 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对义务献血的认识,破除群众对献血的一些 不正确看法和疑惧心理,移风易俗,造成献血光荣的社会新风尚。 四、加速培养科技干部,开展输血科学研究。 各级输血站要有计划地对现职人员进行培养提高。各省、市、自 治区每年要分配一定数量的大专毕业生,充实各级输血站。有条件的 输血站,要举办各种专业进修班, 培养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要 充分调动输血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发挥现有仪器设备的作用,积极开 展科学研究。各地要根据具体情况订出发展输血事业的规划,有计划 有重点地充实必要的仪器设备,逐步建立若干个现代化输血科研基地。 五、鉴于国际上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国家的红十字会是参与输血工作 的,我红十字会除应积极协助卫生部门搞好国内输血的宣传动员组织 等工作外,还应积极通过红十字会国际组织进行国际间经验交流,参 加国际间红十字会组织的输血训练等科技活动,加速促进我国输血事 业的现代化。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贯彻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