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规范性病治疗市场

最近,细心的重庆市民会发现,曾一度红火的个体性病诊所不知何时悄然撤走了,各色各样的性病广告不仅从大街小巷消声匿迹,在各大报刊上也难觅踪影了。这是《重庆市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条例》从71日起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效。

重庆市在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指导下,制定出该条例,使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工作有法可依。条例要求,公共场所的经营单位对公共生活用品应严格消毒,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包括性病艾滋病检查项目在内的健康检查;采供血及血液制品单位必需对每份血标本进行梅毒、艾滋病检测;各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建立新生儿1%硝酸银点眼制度。

针对性病艾滋病医药市场较为混乱的现象,条例规定,各医疗机构(含部队医疗机构)开设性病专科,必需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和批准,集体性质的医疗单位和个体诊所不允许开设性病专科。未经批准擅自开设性病专科的单位,一经查出,依法取缔。条例同时规定,各种新闻媒体一律不准刊登或播放性病医药广告。依照条例,凡拒绝、阻碍性病艾滋病防治监督人员执行公务的,将被依法查处。(吴颖 杨荣刚 健康报 199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