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 测
掌握本国和当地艾滋病病毒感染流行的情报资料,对制定、实施、考核和不断改进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病毒流行的公共卫生规划,是十分重要的。获得这些资料的最好方法是监测(surveillance)艾滋病病毒的传播情况。监测是有系统、定期收集某一特定疾病的发病率、感染率、分布情况和流行趋势的情报资料,以便有效地控制这种疾病。 我国目前确定以下人群作为监测的高危和重点人群: ①性病患者:确诊为梅毒I、II期、淋病者,或虽未确诊但有生殖器渗出、溃疡等生殖器感染症状者。 ②静脉注射毒品者:以静脉注射方式使用海洛因、可卡因类毒品,以及世界卫生组织或其他国际组织公布的违禁药品者,或有共用注射器或针头的其他静脉注射毒品者。 ③妓女:即以钱财为报酬,而与多人有过性行为者。但不包括与婚外情人有过性行为者。 ④同性恋者:有同性恋行为的男性,特别是有团伙同性恋行为者。不包括仅有心理同性恋者。 ⑤密切接触者: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者的配偶、同性和异性性伴、小于3岁的子女、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血液、器官、精液的接受者。不包括阳性者的父母、兄弟姐妹、同宿舍者、同事、同学等。 ⑥归国人员:在国外工作、学习半年以上的人员。 ⑦用过进口血制品者:1980年以来应用过进口血制品的人,特别是应用进口第VIII、IX因子的血友病病人。 ⑧涉外人员和服务人员:经常与外国人接触的导游、宾馆服务人员、出租汽车司机等。 ⑨特殊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直接医务人员,进行艾滋病病毒血液实验检测的技术人员,监测对象的采血者,戒(禁)毒中心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已有艾滋病病毒感染发生的地区内有外伤事故的医院工作人员及输血站工作人员。不包括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他医务人员。 ⑩献血员、献器官、献精液者:指捐献血液、血浆、血清或器官、组织、精液者。不包括因其他科研目的,且所献血液、血浆、血清并不用于人体的血液捐献者。 对外国驻华人员及旅游者,仅对长期驻华外国人包括留学生、教师、商人及各类专业人员,凡需要在中国居住1年以上者(留学生为1学年),需要交验包括艾滋病血清学检验阴性的健康证明书,无此证明者,在入境后20天内应采学检测。 鉴于我国的艾滋病病毒感染率还很低,可采用哨点监测办法。即选择特定的监测点,对特定人群完成一定数量的检测。哨点监测结果可用来估计各人群组的感染率、动态,以及艾滋病病毒传播的危险因素,借以查明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有关本底(背景)情况,为艾滋病防治规划和策略提供及时和较为准确的依据。 关于监测有两个问题可以讨论:一是监测对象的选择;另一是监测方法。如果通过监测了解艾滋病病毒在有关人群中的传播情况,选择上述人员作为监测对象是适宜的。 监测方法可有无关联检测、匿名检测、自愿保密检测等。无关联检测是为了其他目的而抽取血液时顺便留下一些作艾滋病病毒感染检测。匿名检测是送来的血液标本没有姓名和地址。前二者因不与个人发生联系,因而可避免可能发生的歧视,但不能保持联系。自愿保密检测较好,它是个人自愿前来检测,由检测单位负责保密。我们应提倡这种检测方法。但这需要一定的条件,如受检者与检测单位的信任关系,受检者相信检测人员和单位不会泄露他的隐私,而检测人员和单位有高度的义务感为受检者保密。〔刘瑞琴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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