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和筛查

 

检测(testing)一般指对个人的检查,而筛查(screening)是对人群的检查,有时统称检测。在讨论检测和筛查时首先应该了解评价检测或筛查艾滋病病毒规划的若干原则:

原则1:检测应该是精确的

要了解目前的艾滋病病毒检测方法是检测艾滋病病毒的抗体,而不是艾滋病病毒本身。感染艾滋病病毒数月后体内才有抗体产生。如检测正好在这潜伏期内,则测出结果是阴性的,而实际上受检者已经感染了艾滋病病毒。这种阴性结果被称为假阴性。另一方面,如果查出抗体阳性,也可能不是艾滋病病毒引起的,这种阳性结果被称为假阳性。

原则1要求:

①敏感性:敏感性是指某一检测法对感染者测出阳性结果的概率;

②特异性:特异性指某一检测法对非感染者测出阴性结果的概率;

③预测精确性:阳性预测精确性指具有阳性检测结果的人实际上未被感染的概率,阴性预测精确性指具有阴性检测结果的人实际上未被感染的概率。目前广泛使用的ELISA (enzyme-linked immunosorbent assay)Western blots 法单独使用时,假阳性和假阴性率都很高。如果两者结合,敏感性和特异性可达99.6%,可使假阳性降至1/1,250-1/10万,假阴性降至5-80/10万。重要的是要知道,即使如此仍有假阳性和假阴性。

原则2:检测必须导致有效的行动

原则2要求:

①检测能够提供新信息;

②对所提供的新信息,能够产生有效的反应,即减少病毒传播、有利于受检者的预防或医疗行动。

原则3:必须获得受检者的知情同意。[Bell 1990]

对那些其行为导致他们有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的人,应该向他们提供咨询,鼓励他们去检测。应该在检测前建议他们考虑如果对待阳性或阴性检测结果。不管检测结果是阴性还是阳性,都应努力改变危险行为,即使行为改变是困难的。人们常常报告,得知抗体阴性有助于他们避免与感染相连的危险行为。得知阳性结果也往往会使人出于关心他们的性伴和其他人去减少他们危险行为。

对于艾滋病病毒检测的结果需要考虑三方面问题:

第一,检测所得信息的质量。从艾滋病病毒检测获得的信息质量决定于它的预测价值。接受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的人需要知道某一检测精确反映他们抗体地位的概率。亦即预测价值。在低发人群中,阳性预测值很低。许多阳性结果是假阳性而不是真阳性。普遍的、就业前的或婚前的检测都会产生预测价值低的结果。对供血者的检测也是低发人群抗体检测的一例,但保证血源安全的好处大大超过假阳性可能带来的代价或负担。在高发人群中进行检测则产生迥然不同的结果。在旧金山,估计性活跃的男性同性恋者大约50%抗体阳性。所以,如果这一人群100人要求检测,50%将有抗体,敏感性为95%的检测法将检出47.5人抗体阳性(真阳性)。假阴性的发生率为2.5。没有抗体的50人中,具有99%特异性的检测法将产生49.5人抗体阴性,假阳性为0.5人。因此,阳性检测的预测值为47.5/48,或98.95%。阴性检测的预测值为49.5/52,或95%。

第二,检测结果的告知。设想受检者是能够在得知检测结果后作出理性决定的人,当然应该将检测结果告知受检者。但是由于艾滋病病毒感染的特点,必须考虑告知后可能发生的后果。得知自己抗体阴性的人会大大松了一口气,但知道抗体阳性会产生负面心理影响,以及潜在的社会和经济后果。例如受到歧视、丧失学习和工作机会等。

第三,检测后的干预。将阳性结果告知受检者后,应该向他提供咨询。咨询内容不仅应该包括健康教育,顾虑他们并采取或改变危险行为,也应包括如何正确对待家人、单位和社会对他检测阳性结果的反应。对于检测结果是阳性的人,应提供有关抗病毒、增强免疫力的信息和医疗服务。

如果为了保护公共利益而必须采取影响到个人利益的措施时应考虑:干预是否真正增加公众健康或安全?只有能使公众安全有重大的增加,才能为损害个人自由的干预辩护。

所建议的增加公共利益的干预是否是对个人利益的侵害最小的?一个人的自由受到损害不应是超过保护他人所必需的。(Cooke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