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瘾问题
必须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一个特点是,多次服用后使用者会对它们产生依赖性,即‘成瘾’。‘药瘾’就是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依赖。它目前已成为一个科学研究和社会问题。 1 、药瘾的生理和心理方面: 药瘾的共同点是,不管对个人和社会的有害后果如何,仍然习惯使用这些天然或合成的麻醉药品或精神药物。 ①有害后果部分来源于所使用药物的药理和毒理性质。这些后果变异很大,取决于药物的种类、剂量,以及服用的规律和频率。例如鸦片类(具有吗啡样性质的所有化学物质,包括吗啡本身)诱发的中毒状态,其特点是:呼吸抑制、昏迷;巴比妥类、某些非巴比妥类的镇静剂和酒精可产生精神错乱、不协调和昏迷;大麻、安非他明和可卡因可产生各种精神变态。反复使用鸦片类、巴比妥类或酒精可产生“药源性”依赖的状态-突然停用药物会引起生理和心理紊乱(“戒断综合征”)的状态,这些紊乱通常是暂时的,但可以是致命的。伴随药源性依赖的发展是获得“耐受”-一定剂量的药物引起的效应越来越降低。随着获得耐受,使用者被迫增加用量和增加使用频率。 ②习惯使用药物的有害后果部分性质上是社会的。即使在亚毒性剂量水平上药物的效应会损害使用者对社会的有用性,或以不可接受的方式改变他的行为。此外,有害后果可由于使用者忽视迎仗他供养的人的福利,对他们漠不关心,将收入转去买药物,或由于不注意营养、卫生和治疗疾病而对他本人健康的不良影响。由于在大多数社会中对滥用药物的制造和销售用法律限制,犯罪行为成为另一个有害后果。 药瘾的戒断非常困难。美国学者威克勒(1962)介绍了治疗经验,对治疗效果的评价极为困难。可得的最好证据是,一大群药瘾者在肯塔基勒克星顿美国公共卫生服务医院治疗后回到纽约,90%以上的人又吸毒,而且是在出院6周内。另一方面,有证据提示,鸦片类药瘾在一些年后可自己限制。随访5年末,25%的人自我戒断。 心理疾病是药瘾的一个重要病因学因素。药瘾者开始是为了解除沮丧。焦虑。布朗(1946)提示,与成瘾过程有关的鸦片类效应在于情绪区,而不是认知功能。[Wikler 1968]2 、药瘾的社会方面: 服用毒品是文化模式的行为。使用毒品的流行率和后果既取决于社会规范,也取决于使用者对药物的生理反应或一般心理特征。通过使用毒品寻求的目的各种各样:解除疼痛、疲劳,或焦虑,庆祝社会的团结,以及极度快感,加强神秘的经验。关于所有物质的作用的信念以及通过使用毒品达到的特定目的与更一般的文化目标和取向紧密联系。某一特定的毒品,例如大麻,在一个社会中是社会性(社交行为)的标志,在另一社会是宗教冥想的组成成分,而在第三个社会中则作为危险物被法律禁止。 没有证据表明药瘾在任何社会或文化中都得到赞同,但药瘾者的地位有很大不同。在美国,他被定义为罪犯。在欧洲,他被看作一个主要有心理和医学问题的不幸的人。在穆斯林社会,使用鸦片并不被人看不起,似乎可兰经禁止的只是酒精。有人认为,鸦片使用在中国很普遍,因为它是使天人合一的手段。可是17世纪欧洲商人输入前中国没有吸鸦片。要理解在某一文化中的毒品使用,需要知道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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