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吸毒者的教育 解决这种两难处境的唯一可以考虑的办法是:我们一方面贯彻执行禁毒法律,严厉打击贩毒者、种毒者,不可手软,对于吸毒者继续送往戒毒中心进行教育治疗。但允许非政府组织对一时不能或很难戒断毒瘾的吸毒者,进行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进行教育的工作,包括行为改变和提供消毒的针具以换取用过的针具。 在一些国家,采取这种办法已经取得一些成效,控制了吸毒者中艾滋病病毒感染率。 例如,瑞士一些地方试验推行针头交换计划,发现效果不错。澳大利亚预防艾滋病病毒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关于针头交换的法律。 (HIV/AIDS Legal Link, 1995 no.1,10-14)新南威尔士州学修改《药物滥用和买卖法》以充分保护针头交换。该法 11(1)款规定:拥有使用违禁药物的设备是犯罪。1987年增加11(1A)修改说,11(1)款不适用于皮下针管和针头。但针头交换工作人员仍担心拥有其他东西,如棉棍、蒸馏水和小匙有罪。1995年加上另一款11(1B):11(1)不适用于条例规定的人,他或她拥有为最大限度减少与静脉注射违禁药物相连的健康危险要求的设备。(HIV/AIDS Legal Link, 1995 no.3,4) 对于这种办法可能提出的反对意见是: ①政府为正常的卫生保健提供的经费已经很有限,不能再提供资金给非政府组织人员从事这些工作。回答是:允许非政府组织对一部分吸毒者从事健康教育工作,资源可以从民间募集,也可以向国际基金会申请。即使要求政府提供一部分经费,但其效益会大于投入。如果政府不提供这些经费,那么由于不能控制艾滋病病毒感染而造成的种种损失比这些投入要大得多。 ②这种办法是自相矛盾的。回答是:表面上是矛盾的。但实际上是相互补充的。这种办法是基于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即吸毒的限制性政策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如果不采取上述建议的办法,那么留下的问题无法解决,这就为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工作留下一大漏洞。所建议的办法帮助填补这一漏洞。能够为这种办法辩护的根据是:这样做既能坚持体现禁毒法律中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又能促进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工作。 那么应如何对吸毒者进行预防艾滋病的教育呢? 对静脉注射毒品者进行预防艾滋病的教育,目的是希望能改变偶尔使用者、青少年潜在试用者和许多被动的静脉吸毒者的行为。预防教育战略最合意的目标应该是使人停用和参加治疗计划。达不到这一点,教育努力应指向改变导致在使用静脉吸毒时传播艾滋病病毒的行为。其次的目标应是使静脉吸毒者使用消毒针头和设备,避免共用这些东西,或使用其他非静脉途径服药。 1 、关键是要在静脉吸毒者中尽可能最广泛地传播如何预防艾滋病病毒感染蔓延的信息。信息应该针对知道已经感染或属于高危人群的个人,使他们帮助防止蔓延给他们的亲友,以及可能被诱惑去尝试静脉吸毒的个人。 目标人群应该包括:* 所有青少年和成人青年;* 已感染个人及其性伴;* 艾滋病病毒感染高发地区居民;* 高危个人:静脉注射毒品者; 血友病人; 男性同性恋者; 双性恋者; 多性伴个人; 妓女;以及* 高危个人的性伴。2 、信息应该在药瘾治疗中心、医院急诊室、门诊、监狱以及已知吸毒者常去的地方都可得到。3 、当怀疑病人为静脉注射毒品者时,医生或医务工作者应提出共用针头和较安全性交的问题。私下讨论这个问题,尊重他,关心他,而不是发怒、威胁、教条式的讲演,对交流更有效。4 、为了达到最大限度的参与,应该保密、尊重隐私、宽容不同的价值、习俗和生活方式,真正关怀危险个人的幸福对医生产生更大的可信性。5 、许多人不愿讨论使之处于危险境地的个人私事,医生应该主动提出较安全性交和共用针头问题。6 、要有书面材料。 交流要点:1 、设法有助于中断静脉注射毒品。静脉注射毒品带来许多健康危险。艾滋病是其中之一。2 、通过共用针头针管静脉注射毒品者将艾滋病病毒传给另一个人。不要共用针头针管,不要租借针头针管,要用干净的针头针管。3 、静脉注射毒品者也通过性关系将艾滋病病毒传给另一个人。病毒可在发生性关系时从男人传给女人,从女人传给男人。4 、如果你感染了艾滋病病毒,你就有传给你的爱人和孩子的危险。感染的孕妇可传给胎儿。5 、你不能根据人们看起来和感觉如何来说他们是否感染艾滋病病毒或得了艾滋病。有的人看起来和感觉很好,但血液中有病毒。6 、在街上出售的“新”针头不是新的,而是重新包装的。不要使用重装的针头,它们可能不干净。7 、通过下列处理,可灭活艾滋病病毒,杀死针头上的艾滋病病毒。将针头:* 泡在10%的漂白剂(1份漂白剂,10份水)中1分钟;* 泡在70%的酒精中1分钟。 不要用自来水,要用消毒的水或沸水。漂白剂和酒精能杀死针头、针管等器具上的艾滋病病毒,但它们不能杀死体内病毒,所以不要喝或注射它们。(Cohen 1990) 对于吸毒者来说,避免感染艾滋病病毒和其他病症的可靠方法是停止吸毒。社会使吸毒者停止使用毒品和预防不吸毒者使用毒品的努力必须是采取周转量综合治理的战略。普遍的全民的有效的美德教育和规范教育,改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加强家庭的结构和功能,有效禁止毒品的生产、运输、销售等,这些都是一些“治本”的措施。但这些措施的生效需要时间。在“治本”的效应全面发生以前,总会有人继续或尝试吸毒。如果没有人作他们工作,提供预防艾滋病病毒感染的信息、知识和技能,就会给预防艾滋病的“天罗地网”留下一个很大的漏洞。因此有一些“治标”措施还是很必要的。但如果单单依靠“治标”措施,整天忙于分发干净针头针管,也不是上策。没有“治本”措施,毒品使用者可能越来越多,也许有一天,连分发干净针头针管也忙不过来。因此,需要将“治标”措施放在一个合适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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