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urged to review law on AIDS patients 卖血致人爱滋病 卫生局执法办主任被公诉 输血感染爱滋病 8龄童获赔38万 15岁女生竟然堕胎 专家呼吁“性罪错”应引起关注 北京:艾滋病宣传均要登记 街头出现诈骗新招数 骗子自称艾滋病人 母亲输血感染艾滋病 殃及三岁女童 管理艾滋病性病 成都有了新法 卫生部对有关艾滋病检测问题作出规定 China urged to review law on AIDS patients The Straits Times, 8 November 2000 SHANGHAI -- Lawyers here are urging China to rethink its legal protection of Aids patients after a landmark court case brought by a woman who was humiliated after being wrongly diagnosed, state media said yesterday. A hospital in north China's Shanxi province was ordered to pay 26,000 yuan (S$5,200) in compensation to 41-year-old Yu Meifang after it wrongly diagnosed her with Aids and then informed her family and company without her consent, the Shanghai Morning Post reported. The People's Court of Xinzhou City ruled that the People's Xinzhou District Hospital should compensate the plaintiff 20,000 yuan for mental damage and 905 yuan for economic damage. The Xinzhou City disease control centre was also asked to compensate Ms Yu 6,000 yuan for mental damage after informing her company about the disease without double-checking the result, the paper said. Ms Yu later went to Taiyuan City, the capital of Shanxi Province, and Beijing for other blood tests which showed she was not infected with Aids after all, the report added. The case highlights the fear and ignorance which surround the disease in China. Official figures show that half a million people are infected with the HIV virus which leads to Aids, although many suspect the real figure is much higher. The eastern metropolis of Shanghai is the only city in China to have passed laws regarding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the spread of Aids, and Shanghai lawyers want the government to take a tougher stance, the Shanghai Daily said in a separate report. 卖血致人爱滋病 卫生局执法办主任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1月13日21:21 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11月13日电(范然峰 马光中 胡晓瑜)河南省太康县法院在审理一起刑事案件 中,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收效甚好。 今年上半年,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孙某、王某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曹某非法组 织卖血致人感染HIV(爱滋病)病毒案中,发现被告人曹某几年来曾多次在多处非法组织卖血并 私自卖血,致使在孙、王二人非法开办的烧伤科诊所就诊输血的两名患者被感染上HIV病毒; 后曹某和其组织的供血人员张某被确认为HIV病毒携带者,同时发现一些单位和个人为谋取私 利,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违反《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规定,非法采集供应血液, 私自随便检验、抽输血液,造成用血管理混乱,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对此情况,太康县法院深 感事态严重且道义在肩,遂发出司法建议,建议有关部门对此案继续追踪调查,对可能被感染 HIV病毒的人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顿输用血市场,进一步加强管理并严查有关人员。 建议发出后,立即引起了太康县有关领导和部门高度重视。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迅速开展 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同时在有 关部门的配合下,开展了卫生行政执法大检查,对卫生市场进行了“拉网式”的彻底清查整顿, 依法取缔非法诊所65个,对有关非法行医人员作出了相应的处理,并加强了日常监督检查, 净化了医疗市场。卫生防疫部门迅速行动,对可能被感染HIV病毒的人员进行了逐一体检和有 效预防。医药管理局对全县药械市场也进行了彻底检查,收缴了不合格药械2300箱,确保用 药安全。政法机关组织专案组,对有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经查,检察机关认为 原卫生局执法办主任杨某因在执法检查时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对孙、王二人的非法行医行为和 当时正在其诊所诊治输血的两名患者及不合格血液未能发现,致使发生这两名患者被感染HIV 病毒的严重后果,以犯玩忽职守罪将杨某公诉。(完) 输血感染爱滋病 8龄童获赔3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8月19日09:13 激动网 本报讯 据东方家庭报报道,昨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庭成功调解一起8龄童因输 血感染爱滋病病毒而引起的损害赔偿案,南阳市新野县卫生局同意补偿受害者38万元赔偿金。 8岁的李某1996年2月17日在新野县医院住院时,因输血感染上爱滋病病毒,但有关当 事方却一直没有一个说法。1998年10月17日,李某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南阳市中级法院审理后,判决新野县卫生局一次性赔偿李某11.3万余元。李某不服判决,向 省高院提起上诉。省高院民事庭在查明本案的事实后,认真做了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最后, 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新野县卫生局补偿给李某38万元。(肖智勇) 15岁女生竟然堕胎 专家呼吁“性罪错”应引起关注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2月18日08:35 人民网 本报讯:(见习记者石小建)昨日,记者在南京一家专科医院采访时,该院计生科的王医生 给记者讲述了一件令人深思的真实故事。 前不久,一位母亲带着自己15岁的女儿来到该医院的计生科做人流,这位母亲心痛不已。 经了解这女孩是南京一中学初三的学生,在她上初二时通过朋友认识了在宁打工的苏北男孩。 花季的少女充满幻想,男孩多次向她大献殷勤、甜言蜜语,几个月之后两人坠入了情网,终于 有一天两人偷吃了禁果,而此时家长还一无所知。后来,女孩感到自己肚子一天一天大了起来, 这时才感到了害怕,于是向同学借钱打胎。同学在自己没钱的情况下只好向父母借,并在父母 追问下说出了真实情况,她的同学父母听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是通知了她的家长。 对此,江苏性心理研究专家称,孩子的这种“性罪错”应该引起社会的关注。现在少年儿 童平时接触到的书刊、影视、游戏等媒介中,与“性”有关的内容比六七十年代增加了数十倍 甚至数百倍,在这类信息的刺激下,孩子的内分泌大大超过正常水平,使身体发育呈早熟状态。 由于性意识的萌芽过早出现,从而很容易导致“早恋”、“性早熟”、“性罪错”的发生。 王医生认为,除了应该对孩子进行必要的性教育外,应该严禁孩子接触色情读物及黄色影 视制品。但由于近年黄色书刊、盗版影碟及色情网站的泛起,社会很难做到杜绝,因此,家长 和学校的把关工作尤其重要。目前,西方国家未婚妈妈的年龄已经提早到十一二岁,我国未成 年人开始发生性行为的也不是少数,已有十四五岁城镇少女做人流的例子,而且逐年增加,希 望此事能够引起全社会的重视,让他(她)们得以健康成长。 《江南时报》(2000年12月18日第一版) 北京:艾滋病宣传均要登记 佟彤 12月1日是艾滋病日,不少打惯了“擦边球”的性病诊所,准备借举行艾滋病知识咨询 的机会宣传自己。对此,北京市卫生局重申,任何名义的医疗咨询均要到当地医疗管理部门登 记,治疗性病不得发布广告。 据了解,准备在12月1日艾滋病日“搭便车”的性病诊所,大多是以“医疗咨询服务, 为群众介绍预防艾滋病知识”的形式出现。北京市卫生局的有关人士说:“即使是咨询服务, 也要经过严格审查,任何医疗机构和医生个人进行医疗咨询前,都要到当地卫生机构登记。” 按照规定,治疗传播疾病和性功能障碍疾病不得发布广告。但这一规定出台之后,照章办 事的只是正规的性病防治机构,很多性病门诊打着“泌尿外科”、“皮肤科”的幌子,以变相广 告频繁见诸各类报刊杂志。为此,北京市卫生局再次出台医疗广告暂行办法,其中规定:“各 类各级医疗机构,均不得发布皮肤科的性传播疾病专业、泌尿外科专业性病及性功能障碍治疗 诊疗科目的医疗广告。” 街头出现诈骗新招数 骗子自称艾滋病人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2月04日13:30 南方网 本报讯(记者吴琪)让许多人谈虎色变的艾滋病近日成为一些人骗人的“招牌”。昨日,一 位王先生特意致电本报,向记者讲述了他遭遇“艾滋病人”险些被骗400多元钱的经历。 王先生说,昨日上午他走路经过龙岗三阳宾馆附近,在拐弯的时候被一名年轻男子撞了一 下。王先生并没有在意,哪知等他一转身,该男子追上去叫住他,说王先生碰碎了他的针水。 王先生回头一看,地上散落着一个几十毫升容量打碎的小瓶,瓶里的“针水”流了出来。还没 等王先生回过神,该男子就拿着一份不知名的单据,说:“我是艾滋病人,你打碎的针水要400 多元,快赔我的钱。”对艾滋病没有太多了解的王先生听后感到十分害怕,既怕被他传染,又 想着艾滋病人可能不要命了,不能惹,于是准备掏钱了事。但是他身上只带了少量零钱,于是 用潮汕话与这位“老乡”交涉,最后年轻男子看他实在没“油水”,走开了。 事后王先生才回过神来,他是碰到自称艾滋病人的骗子了。他希望以自己的经历提醒大家 提防这种骗人新招数。(南方都市报) 母亲输血感染艾滋病 殃及三岁女童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2月01日06:36 北京青年报 今天是“世界艾滋病日”,而居住在距京城500公里远的河北省武安市邑城镇三街的一位 仅有3岁的女孩却还不知艾滋病为何物,更不知自己成为艾滋病毒携带者。她的父亲和家人却 在默默地忍受着艾滋病给他们带来的痛苦和麻烦。 这位三岁的女孩叫王凯佳,三年前她的母亲在一家私人医院生她的时候,由于输血被感染 了艾滋病,成为艾滋病毒携带者,而孩子的母亲已于1999年5月16日由于艾滋病发作死去。 王凯佳的父亲王为军说到死他的妻子都不知道自己得的是艾滋病。而王为军确信,妻子是因医 院私自采血、输血感染上艾滋病毒的。至今他还保留着输血的纪录。为此他要向那家医院讨个 说法,几经努力无效后,他一纸诉状将这家医院告上了法庭。法院受理了此案,并于10月18 日开庭审理。此前,北大妇女法律援助中心获知此案后,主动要求担当他的律师,分文不取, 王为此感激不尽。 王为军说,他的妻子在生这个孩子前,家里虽不是很富裕,但是吃穿不愁,人家有什么, 我家有什么,家庭还是很和美幸福的。自打他妻子感染上艾滋病后(开始他并不知道得的是艾 滋病),为了给妻子治病,用去了家里全部的积蓄,不够就去东借西借,为此欠了不少的债。 后来当村里人都知道他的妻子得了艾滋病后,他连钱也借不到了。对这些,王为军说:“没有 钱可以想办法,而最不能忍受的是别人的歧视。” “在好多人眼里,感染上艾滋病的好像不只是我的爱人和孩子,好像是我们全家都感染上 了。”王为军伤感地说。当他的妻子刚死时,许多人都怀疑是他传染的,背后有人说他作风不 正,因为他曾在外长期开车。为了证明自己,他做过多次检查。“光化验就检查了五次”。开始 是在地市医院检查,怕出差错,他又带着孩子跑到北京,结果只是他的孩子感染了艾滋病毒。 此前,家里大人有事,他都把孩子交给亲戚和邻居照看,而现在,照看孩子和家里的活儿 都是王为军和孩子的爷爷承担了。为了怕受影响,有的亲戚甚至提出,“把这孩子弄死算了”。 孩子的爷爷说:“孩子得这个病已经是她的不幸了,这个病又不是她自己愿得的,让她在世上 多活几天不行吗?” 现在,在王为军女儿王凯佳的生活里只有爸爸和爷爷,她生活的圈子只有家里的院子和门 外直径不超过50米的范围。街上的小朋友都不和她玩,按照常理3岁的孩子摔倒了别人都要 拉上一把,而王凯佳要是摔倒了却没有人把她拉起来。当王凯佳拿着一毛钱去买糖时,人家连 钱都不要,给她两块糖赶快把她打发走。而这一切,三岁的孩子却全然不知,她不知道小朋友 为什么不和她一起玩。 和孩子一样,王为军和他的家人同样也受到歧视,为了怕受牵连,以前一起喝酒玩牌的朋 友现在都远离了他,就是在街上见了面也只是勉强打个招呼。就连住在同一个院子里的亲兄弟 也都搬走了。为此事,王为军的父亲伤感地说:“这事把整个家都弄垮了,现在谁也不愿在这 个院住。我老了,该死了,人家都年轻,咱也不能硬把他们捏在一块,随他们去吧。” 现在的王为军除了照看孩子,就是一门心思的要为这事讨个“说法”,为此他留起长发和 胡须,他说:“只有到讨回说法的那天,我才会将头发剪掉。”而每天晚上当女儿揪着他的头发 时,王为军说:“我害怕女儿问我为什么留这么长的头发,问我妈妈得的什么病,这些我没法 跟她解释。也许这孩子可能等不到明白事的那一天,等不到官司胜诉的那天。” 对于以后,王为军说:“我不敢想,我不知道官司到底能不能赢,但是我要坚持下去,我 所做的这一切只是要让我的女儿多活几天,让她高兴。” 为了他的女儿,王为军到北京向有关专家咨询过,得到的答复是:女儿随时都有可能离开 你,从以往的病历看,母婴感染艾滋病的活过五年的不多。为此王为军做好了思想准备。但是 他想通过记者告诉人们:“只要控制好感染途径,艾滋病并不可怕,希望人们对患艾滋病的人 多一些关爱,不要远离他们。”本报记者胡金喜摄影报道 管理艾滋病性病 成都有了新法 成都商报2000/12/03   本报讯 (记者 金雯 刘宇 实习生 杨惠) 昨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 议批准了《成都市艾滋病性病管理规定》,该规定从宣布之日开始实施。成都将成为西南地 区首个为防治管理性病、艾滋病立法的城市。   该规定对艾滋病的防治内容、管理范围、职能部门分工等做了详细规定,包括:宾馆、 饭店、旅社、招待所、公共浴池、游泳池、理发店、美容店、歌舞厅等单位在录用人员时, 应当组织直接接触顾客的人员每年一次到市、区(市)、县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性病、艾滋 病防治专业机构进行性病、艾滋病项目自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准予上岗;性病、艾滋病 病人及感染者不得进入公共浴池就浴或进入游泳池游泳,违者将被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 以下罚款;性病、艾滋病及感染者未治愈的,民政部门不予办理结婚登记等。   据悉,截至今年10月,成都市共报告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26人,其中艾滋病病人 4人,死亡4人,病死率达100%。今日,省市防疫站将同时开展艾滋病免费检测。 卫生部对有关艾滋病检测问题作出规定 2000年11月30日 星期四 http://202.99.23.201/gb/content/2000-11/30/content_121287.htm 记者今天从卫生部了解到,由于全国各地对艾滋病的检测要求不够规范,卫生部根据 《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护法》、《婚前保健工作规范》、《全国艾滋病工作检测规范》,要 求各地在婚前医学检查和孕产妇体检中的艾滋病检测应遵循自愿原则。 卫生部要求在吸毒人群或暗娼等高危人群艾滋病病毒感染率超过5%,或孕产妇艾滋 病感染病毒率高于1%等流行程度较高的地区,可以在婚前医学检查和孕产妇体检中开展 艾滋病病毒抗体的自愿检测,并对检测者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对艾滋病流行程度低 的地区,在婚前医学检查和孕产妇体检中,不提倡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对自愿要求 检测的人员,应在具备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或疾病控制机构进行检测。对于涉外婚前医学 检查,仍按《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艾滋病病毒检测。 转自www.cctv.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