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9/2
Email
爱知行简介
政策项目
法律项目
教育项目
信息资讯

English
BBS


赞助者:

美国民主基金会

开放社会研究所

法国艾滋病行动

法国艾滋病团结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北京代表处

英国驻华大使馆

美国levi's trauss基金会


友情链接:

中国艾滋病工作民间组织联席会议

全球基金(中文)

全球基金(英文)

全球基金中国国家协调委员会

国家艾滋病中心

卫生部

北京艾伦斯保健品有限公司

中国性病艾滋病协会

北京市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

澳洲艾滋病联合基金会

美国艾滋病政策项目

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紫藤

亚太性工作者网络

 

  首页 >> 法律项目 >> 法律咨询 >> 正文

法律咨询61:国家在戒毒人员免受歧视方面有什么规定?
(    )


 61)国家对戒毒人员免受歧视方面有什么规定?

  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应当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戒毒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歧视戒毒人员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五十二条 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应当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戒毒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文章提交时间:2009/11/30
  • 上一篇: 法律咨询60:吸毒人员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吗?
  • 下一篇: 法律咨询56:就医时需要将感染艾滋病的事实告诉医生么?



    网友评论:(不代表本站立场)
        没有任何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