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应当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诿或者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
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与其他公民一样,享有平等的就医权利。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者拒绝接诊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对于他们所患的任何疾病,包括艾滋病和艾滋病相关机会性感染以外的所有其他疾病,各级医疗机构都应当积极予以诊治。如确因诊治条件和能力不足的,可以及时进行转诊。对病情危急的,不论病情是否与艾滋病有关,医生都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在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其他疾病进行诊治的过程中,尤其是进行有创性操作时,各级医疗机构应做好安全防护,避免医源性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