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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基金中国版笑话:项目审批需要县委和县政府同意 (爱知行研究所 12月25日)
全球基金中国艾滋病项目办公室2005年12月1日发布“全球基金第三轮中国艾滋病项目非政府部门参与项目经费申请指南”(http://211.167.248.4/globalfund/articledetail.asp?ID=416 ),要求“申请单位注册地点在北京市或全球基金项目区” ,“申请单位的项目活动如果在项目省、县开展,在提交申请建议书之前应与当地全球基金项目办沟通并获得支持。”
虽然在稍早的时候,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已经去信全球基金第三轮中国艾滋病项目办代海强先生,要求取消“申请单位的项目活动如果在项目省、县开展,在提交申请建议书之前应与当地全球基金项目办沟通并获得支持”这条要求,但是最终爱知行研究所的意见未被采纳。
根据全球基金鼓励公民社会参与的一般性原则,全球基金第三轮项目招标设置多层审批程序,无疑加重了公民社会组织参与的困难,而那些坚持独立观察和批评政府立场的公民社会组织参与就更加困难。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提交了一项建立全球基金民间监督网络的项目书,准备对全球基金第三轮中国艾滋病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独立的监督和评估工作,并建立一个遍布7个项目省(包含58个项目县)的民间监督网络。我们不准备寻求7个项目省和58个项目县全球基金项目办公室的同意。我们认为,这种各级全球基金项目办层层审批的程序,是为了限制公民社会的参与。
爱知行研究所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2005年12月25日,项目招标最后一天,河南省柘城县艾滋病防治民间促进会朱龙伟等人来到县卫生局,找到了全球基金项目办主任和副主任等全体领导,但他们说他们不能做主,须县委、县政府领导点头,还需省全球基金第三轮项目办批准等等。
我们希望全球基金中国艾滋病项目办公室能够解释:项目审批需要县委和县政府同意的理由是什么?如果存在这样的理由,此项理由应该公开说明。
附:朱龙伟给全球基金中国项目办的信
全球基金艾滋病、结核、疟疾防治办公室全体领导:
柘城县艾滋病防治民间促进会向全球基金办公室递交了一份“ 提供充分的预防服务 ”项目申请书,根据全球基金第三轮项目申请指南的要求,需要所在县全球基金项目办写一封推荐信, 12月18日-25日每天去找项目办公室的主任、副主任;多部门合作办公室主任要求他们写推荐信,并携带项目申请书的原件让他们指导,我们要求实事求是的让我们县全球基金办公室写一封信反应,我们在当地做了什么工作、开展什么活动、在艾滋病防治方面作出了什么贡献就可以了。可是经过几天的交涉得到答复竟是:卫生局、全球基金第三轮艾滋病、疟疾、结核防治办公室任何人都没有权力答复或给你们写推荐信,这需要柘城县县委、县政府的点头批准,我们对此很不理解,试问全球基金艾滋病、结核、疟疾防治办公室领导,这是为什么??????
柘城县艾滋病防治民间促进会-朱龙伟
2005-12-25 文章提交时间:2006/1/19 上一篇: 爱知行研究所遗憾地获悉本中心递交的全球基金第四轮项目申请书落选下一篇: 全球基金发展中国家非政府组织副理事提名公告(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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