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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解答31-公安机关不立案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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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解答31-公安机关不立案该怎么办?

我被他人打伤,经鉴定,我的伤害已经构成轻伤偏重,但公安机关迟迟不立案,事情已经3个月了,公安机关一直没有侦查。我找公安机关,他们一直拖,我该怎么办?

律师:

伤害的损伤程度分三种,轻微伤、轻伤、重伤。如果损伤程度是轻伤或重伤,侵害人要承担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在现实中,存在着公安机关对有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侵害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迟迟不予立案的情况。对这种行为,你可投诉到当地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对于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内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通知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

刘巍律师  2007330


文章提交时间:20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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