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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解答32-作调查笔录要注意什么 ( )
咨询解答32-作调查笔录时要注意什么
我在一次意外事件中被他人打伤,报案后,民警要找我作调查笔录,我不知道该注意什么?
律师:
1、如果你发现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2、公安机关在作笔录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你表明执法身份。
3、对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你可要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保密。
4、与本案无关的内容,如你是否同性恋者,你有权拒绝回答。因为是否为同性恋者,与伤害的认定、赔偿及刑事责任的承担都没有关系。
5、对你受伤害的事实,你有权陈述,民警应当对你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同样,侵害人也有权申辩,民警不得因侵害人的申辩而对其加重处罚。
6、你应当核对询问笔录,记录有误或者遗漏的,你可以更正或者补充,并在修改处捺指印。你可以自行提供书面材料,书面材料的末页上你应当签名。办案人民警察收到书面材料后,应当在首页右上方写明收到日期,并签名。
建议你最好直接在笔录后面补充,以免你提供的书面资料丢失。你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或者捺指印,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你签名时,注意要在笔录的下一行签,在笔录的空格处划线。
刘巍律师 2007年4月2日 文章提交时间:2007/4/4 上一篇: 咨询解答31-公安机关不立案该怎么办下一篇: 咨询解答33-电视台不经我同意披露我是艾滋病患者的行为,是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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