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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籍感染者故意传播艾滋病病毒的传言,给卫生部的信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07年12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通过网络论坛、手机短信和网络在线传讯,一条关于新疆籍感染者通过竹签挑破自己皮肤沾血来传播 艾滋病病毒的传言不胫而走,引发人们的担心、疑虑和愤怒,甚至可能引发人们对生活在我国部分城市边缘的新疆维吾尔人的恐惧和排斥。
其中一条在" 百度贴吧"" 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吧 "上标题为"新疆感染爱滋病毒的人在全国部分城市通过竹签挑破自己皮肤沾血来传"( http://tieba.baidu.com/f?kz=296819140 )的帖子这样写道:"最近少出去少在外面吃东西!一伙新疆感染艾滋病毒的人在全国部分城市通过竹签挑破自己皮肤沾血来传染给他人.把血滴到食物里 ! 事情被证实是真的.已有部分城市大学生感染,不管怎么样小心吧!少吃外面东西,尽量不要外出! "
人们可能对消息难辨真伪,但是我们不由得联想到2001年底至2002年初流传的关于河南籍的感染者在天津和北京扎针传播艾滋病病毒的传言;当时引发了巨大的社会恐慌,并传说多多。但是,有一点是明确的,传言发生的时候正值河南省因当年卖血导致艾滋病大流行。那么,本次传言是否也隐含某种严重的情况?
我们获知,在我国部分城市,比如北京市,存在为数众多的新疆维吾尔人,其中一些人因为注射吸毒感染的感染者病毒。相关情况,参见"在京维吾尔族吸毒者现状 "一文。
针对上述传言和新疆维吾尔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情况,我们建议并要求我国卫生部采取下列紧急行动:
1、在全国范围调查,有无发生传言所说的新疆感染者故意传播艾滋病病毒的事实,并依照事实,对相关传言予以澄清。
2、立即公布我国各地新疆维吾尔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情况,公布政府卫生部门在各地维吾尔人中开展毒品伤害降低工作和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情况。
3、 全面调查新疆维吾尔人在各地生活的情况、艾滋病病毒感染情况和获得卫生服务的情况,此项工作需要以文化敏感的方式开展,调查结果需要及时公布。
4、协调公安部门,停止打击行动,而代之以卫生部门和民政部门的人性化的政策和措施。
5、保护少数族群或边缘群体的基本人权,特别是不要在北京地区2008 年重大活动之前对来自新疆的维吾尔同胞(包括其中的吸毒者和艾滋病感染者)采取打击和驱逐的行动。 6、在全国各地,支持维吾尔人建立自己的健康组织,用文化和语言敏感的方式,在自己的民族中开展毒品伤害降低工作和艾滋病防治工作。 文章提交时间:2007/12/26 上一篇: 致国务院法制办与卫生部的立法建议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下一篇: 关于改进药品审批机制、修改完善相关法律、保障抗艾滋病病毒药物供应的公民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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