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政策项目 >> 关注全球基金 >> 正文
关于第六轮艾滋病项目执行中的隐私保护问题:给中央执行机构的公开信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08年4月28日)
今天,北京知爱行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又名: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和北京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签订两份协议,分别在北京地区男男同性恋人群和女性性工作者及客人中开展艾滋病防治教育工作。虽然我们签署了两份协议,但我们的代表也在会议上表达了对于项目志愿人员和活动参加者们的隐私保护问题的意见。 现对相关意见陈述如下: 1、在项目委托协议书和对项目执行机构要求上,完全没有对项目志愿人员和活动参与人员隐私保护的规定; 2、在协议书和对执行机构的要求上,有下列令人困扰的要求:1)尽可能保存活动现场照片;2)每月递交活动的照片、签到名单、单位、电话、手机和电子邮件等; 3、在活动签到表上,针对不同项目,分别标有:"第六轮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男男同性恋人群行为干预)活动签到表"、"第六轮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暗娼和嫖客人群行为干预)活动签到表"和"第六轮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吸毒人群)活动签到表"等; 4、在协议签署的现场的,一些人员随意的拍照,但没有说明自己的身份和拍照的用途等,也没有征求与会者的意见。 据悉,相关要求、协议文本和签到表,是根据第六轮项目中央执行机构的要求编制的。 我们非常不安地表示,按照这样的要求,我们是无法在目标人群里工作的。我们不知道怎么要求性工作者及客人在标有身份的签到表上签名和留下个人信息。我们机构有严格的不记录或少记录活动参与者个人身份信息的规定,并且规定相关信息对外保密。 鉴于此,我们要求第六轮国家项目办和北京市项目办修改相关协议文本、对执行机构的要求和相关表格,确保相关活动的场所和参与者个人信息得到保护,从而有利于艾滋病防治工作在目标人群里顺利进行。 如果上述要求不能得到回应,我们将在5月中旬重新研究我们是否继续参与这个项目的问题,并对外公布我们的决定。
文章提交时间:2008/4/28 上一篇: 联席会议关于CCM成员利益冲突问题的声明下一篇: 中国全球基金项目国家协调委员会以社区为基础的非政府组织和艾滋病、结核病和疟疾感染者/患者类别代表选举法
网友评论:(不代表本站立场) 没有任何评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