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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性恋人权:外交部给万延海的回复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
关于同性恋人权:外交部给万延海的回复
相关同性恋人权:外交部回复万延海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08年12月16日发布
12月1日,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负责人万延海和北京同志活跃人士白泳冰来到外交部办公室,递交了三份文件,包括《外交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万延海个人名义申请)、《关于同性恋人权:给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建议》(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发布)和《呼吁我国政府签署关于性倾向和性别认同联合声明》(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呼吁,随后得到包括中国律师观察网等67个组织和31个公民的签名支持)。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建议和声明参见附件等。
12月10日,外交部信访办回函答复如下:
万延海先生:
认真研究了你于12月1日提出的要求,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你申请公开有关信息事。联合国迄未通过性取向和保护同性恋人权的决议或决定。我国政府从未就该问题正式发言或表示立场。
二、关于联署法国等在第63届联大提出的有关人权与性取向声明事。伊斯兰国家强烈反对该声明,已提出立场相反的文件。我国希望各方在互相理解和尊重的基础上,以对话和建议性方式处理分歧,争取在该问题上达成共识。我国政府将据此决定对有关声明和文件的立场。
三、《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牵头撰写,我们已将你的要求和材料转该办相关部门。
此复。 文章提交时间:2008/12/18 上一篇: 民间积极参与“两会” “公民提案”呼吁保障艾滋病救命药的供应下一篇: 公安部回电,从未发布过安全套不得作为卖淫嫖娼证据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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