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政策项目 >> 政策倡导 >> 正文
 
 致卫生部的一封信 ――要求公开《精神卫生法》草案并倡导社会公众参与立法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
 
 
                                    致卫生部的一封信                          ---要求公开《精神卫生法》草案并倡导社会公众参与立法  卫生部:      近阶段,北京大学教授孙东东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对那些老上访专业户,我负责任地说,不说100%吧,至少99%以上精神有问题――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 此言论一出,引起一阵轩然大波,导致各方人士讨论声音如潮。之后,孙东东一纸道歉声明非但没有平息言论,反而掀起了新一轮“批孙批北大”的高潮。“孙东东事件”之所以影响如此广泛,主要是因为孙东东的特定身份,他不仅仅是北京大学教授,还是卫生部专家委员,更重要的他还是《精神卫生法》起草的主要成员之一,他的这些身份使得他的话颇具权威性,同样也使得他的一些错误言论将会产生一些更加严重的后果,因为他的错误言论和思想,还会直接渗透到法律当中,通过法律作用于我们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如果他将老上访户都当成精神病人来看待,在法律中规定可以都进行强制治疗,那么,这些上访户不但合法的诉求无法得到实现,他们的人身自由也无法得到法律保障;进而,每一个公民都可能生活在一个被公权力当作精神病人的恐怖氛围之中,这样的社会有何和谐可言。    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精神卫生法》的起草,关注精神病人这个弱势群体的权利,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精神卫生法》立法迫在眉睫。虽然该法草案已经起草完成,但并没有向公众公开。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公众参与立法是公民政治参与的一部分,也是提高立法质量的客观要求。基于此,我们要求卫生部向公众公开以下内容:  1、公开已经起草的《精神卫生法》草案;  2、公开参与起草《精神卫生法》草案的组成人员;  3、公开《精神卫生法》草案起草过程的会议纪要;    同时,我们要求卫生部及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倡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精神卫生法》的立法。我国立法法明确了公众在立法领域的参与权,提出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允许社会公众参与《精神卫生法》的立法,保障公众参与立法的权利,才能够更好的保护精神病者的合法权益,能够真正做到从他们的自身需求出发。    促进社会公众参与《精神卫生法》的起草,可以促使立法者听取各方意见尤其是各种不同意见,从而获得更全面的立法信息,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水平。立法的科学性不仅取决于立法者的决策水平,更取决于影响决策的信息传输机制的效率。公众参与是多渠道信息传输机制的表现,它拓宽了立法的信息通道。在立法者与专家学者、普通群众、利害关系人之间建立起直接、及时、多方位的信息沟通渠道,有利于确保立法的科学性。  《精神卫生法》的立法目的是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全民精神卫生健康。作为一部旨在保护精神病者合法权益的法律,它的制定更应该给予公众参与的权利,这样制定的法律才更具有民主性和可行性。    注:该文件同时抄送给国务院。                             北京知爱行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原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文章提交时间:2009/5/12
 上一篇: 开放社会研究所和合作组织关于打击人口贩卖和性工作者人权会议下一篇: 世界银行的艾滋病努力失败(纽约时报报道)
 
 
 
 网友评论:(不代表本站立场)
 没有任何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