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
公共督导
中国艾滋病孤儿需要关爱
中国政府和社会对艾滋病的反应
致全国艾滋病大会组委会的一封信
抗议中国艾滋病性病大会漠视感染者声音并避谈艾滋病血源感染
文楼村究竟有多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致《朋友》项目组的公开信
不是同性恋害人:也请《扬子晚报》登载另一个读者来信
评陈彦方答《三联生活周刊》记者问
婚姻法公然侵犯病人权利
人大代表的“德”性/人大代表建议刑法增加“故意传播艾滋病罪”
接纳和包容同性恋婚姻或伴侣关系的建议
保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婚姻自由与建立家庭权利的意见
缺乏洞察力的法轮功《正见网》在同性恋问题上的矛盾
健康报--河南人民健康的遮羞布?
关于匿名来信和冒名顶替的声明
给中华精神科学会写信:不要再将同性恋看成疾病
给《健康报》主编的信:关于不实报道“河南严管医疗机构”
关于调查并追究河南省卫生厅长刘全希刑事罪责的呼吁
卫生部长是什么样的男人?
怎样为艾滋病立法?--有感于成都市立法限制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自由
给北京日报的读者信:关于“哪些人应接受艾滋病检查”一文
大连市的警察是土匪吗?
打开天窗说亮话
统一教会(国际教育基金会)受到政治侦访
美基督教右翼主力“关注家庭”来到中国(爱家协会)
万延海致李岚清副总理的信:关于国际教育基金会
关于同性恋婚姻之我见――关于中国青年报“修改婚姻法热门话题再聚焦”的话题
需要给传播艾滋病定罪吗?
河南艾滋病泛滥成灾
宽容不是专制同谋的代名词(评《中国同性恋人群新调查》)
中国的医疗照顾水平在世界排名第144
领导干部妨碍艾滋病控制工作
统一教会2000年7月北京举办大学青年集会
全球抗议意大利新纳粹主义
法轮功是邪教(cult)吗?如何对待邪教?
卫生部认为医疗纠纷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人大代表提出质疑
给《天府早报》的一封信:读“直击成都女同性恋者夜生活”有感
给一次考验人民的机会:有感于江西省政府强制“健康公民”献血
全能的医生:《朋友》通信应该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吗?
给《朋友》通信提个醒
走近现实的艰难和弱敏感性:评戴志澄关于3000-4000万同性恋者的谈话
安全套公益广告并不适用商业《广告法》
卫生部为什么要推卸对艾滋病病人的责任
首例涉同性恋问题名誉权纠纷追踪报道,焦点的转移:同性恋是性变态吗?
一次特别的行动(北京东单公园,1991年)
来自宋鹏飞家庭的报告(1999年11月12日)
病人是消费者(请教卫生部)
被“谁”认为和是什么意义上的“性变态”(请教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
给卫生部的信:关于“国际教育基金会”背景“文鲜明”和“统一教”(2)
给卫生部的信:关于“国际教育基金会”(1)
宋希善给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卫生部的公开信
万延海给卫生部长张文康的信:我要工作!我要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