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特别的行动 ·万延海·   从1990年9月我和有关学者商议合作开展同性恋男子关于 性卫生的知识、态度、信念和行为研究,到现在已经有7年多了。其 间的风雨和坎坷是非当事人所能想象的。无数次,我希望放下这些工 作,甚至变得悲观。无数次,我为获得新的认识而欣喜若狂。无数次, 我为能够战胜恐惧而感到骄傲。无数次,我感到负罪。   1991年元月,一项叫做“同性恋男子和艾滋病有关的知识、 信念、态度和行为调查及艾滋病教育研究”的课题在中国健康教育研 究所诞生。该研究所是卫生部下设的协调全国健康教育的机构。1991 年3月,该课题在研究所通过科研论证,决定由所长陈秉中担任课题 组长,承担课题的社会影响和一切社会后果,决定由我担任副组长, 负责课题设计、执行和总结。国家艾滋病监测中心决定同时开展相关 行为流行病学研究。上海健康教育所顾学琪表示愿意配合在上海收集 样本。性学专家潘绥铭先生参与了本课题早期工作。社会学家李银河 女士表示愿意协助研究。北京市公安局社会治安处查禁科的干部们表 示愿意支持和参与我们的研究。   虽然课题被通过,经费也有保障,但我知道这样的题目是相当艰 巨的。1985年,南京铁道医学院达旦先生因研究自杀现象,他和 两名调查员被请到公安局。1986年,上海华东师范大学赵敏老师 因研究同性恋治疗问题,被公安局六次传讯,理由是他筹备治疗用具 时借用了裸体录像带。1990年底,我和陈一筠女士从事妓女调查 时,因为表现出对这些女子的同情和对简单打击运动的异议,于是被 有关党政干部指责为鼓吹红灯区。我们有一些不成文的约定:我们研 究人员自己不应该是同性恋者,也不应该在研究中向这个方向发展。 我们把同性恋者称为“他们”,并且假定他们是不一样的、是远离社 会的、可能会纠缠我们、难以打交道的。我们假定我们的课题是为了 公共的利益,并且对同性恋者必然是善意的和必然有益的。我们讨论 了各种调查方法,就是没有把同性恋者当成可以结交的朋友。我们假 定同性恋人群或交往场合有不少秘密警察,我们会遇到干涉。我们假 定我们必须得到公安部门的支持或默许,这个研究或教育工作才可能 会顺利进行;这一点或许是正确的,但如何寻求警察们的支持却是更 加重要。   负责警官相当热情,也热衷于社会题材的研究,但他肯定是单方 面以为我们和警察们对同性恋者的认识和态度是一致的,所谓综合治 理,各司其职,社会主义大家庭嘛。因为彼此不熟悉,因为缺乏深入 的交流,于是我们有了下面的过程和一个错误的决定。   1991年4月,在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本课题部份参与者和 参与机构召开了工作会议。大家通报了各自领域的信息和动态,交换 了对同性恋男子生活情况的看法。在讨论如何接触同性恋人群的时候, 大家显得比较矜持,“好像”都不熟悉情况。负责警官说话了。他提 议由警察先把同性恋者抓起来,然后由研究人员做问卷调查和血液化 验。他说,北京东郊民巷派出所的警察抓兔子(男性同性恋者)特别 有经验,一个晚上准能抓十几个。当时,我感到震惊,因为我们的研 究不允许伤害被研究人群,这已经写入我们的课题报告,也是社会研 究的基本伦理。但我不好拒绝这一提议,因为我害怕损害我们刚建立 起来的关系,于是我询问在座的心理社会学者这一意见是否可行。一 位学者给出了圆满解答。他说,这一方法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因为是 警察执行公务,我们利用警察执法的机会开展我们的研究,不是因为 我们要搞研究而让警察去抓人。那位警官马上说:“我们也要搞研究。 今年(1991)公安部给了我们北京市公安局三个调查课题,其中 之一就是关于同性恋的研究。你们健康教育所不搞,我们也要搞。这 次就算我们邀请你们和我们一起来搞研究。”我没有再说什么,就提 议在调查过程中对所有涉及的人士当场放人,不通知家庭或单位。于 是,我们在上述提议基础上达成协议。   这是一次终身难忘的会议。我们的决定是法西斯的。我当然充当 了行动的元凶。我的内心感到不安。我们的目的是要帮助人,而不是 伤害人。我们是热情的工作者,却因为缺乏经验和态度不明确,从而 盲目地遵从了警察们的习惯。我给自己的解释是,虽然这样的行动伤 害了人和有不良影响,但我们至少会了解一些情况,和公安部门建立 好关系,当然还有保护好自己。这最后一点显然是自欺欺人。我显然 不是什么绝对的异性恋者,尤其是当时。   1991年5-7月,我度过了难忘的两个月。在那段时间,每 个礼拜,我有三个夜晚是在东郊民巷派出所度过的。我们辛勤工作, 充满着帮助人的愿望,却伴随着对人的伤害。   第一个夜晚,我就显得难以坚持下去。一个中年男子坐到我的对 面。当我们目光相对的时候,我显得不安和失神。他用脚触碰我的脚。 我不能开始说话。我开始控制自己的情绪。我变得厉害一点,说话声 音坚定了,不再看他的眼睛。于是他老实了。而我发现自己却多少变 得法西斯了。我知道自己的不安是出于和对方相似的情绪。   我为自己卷入这样的行动而感到深深自责。然而,一项多部门多 方人士参与的行动简单停下来是不现实的。然而,最不能宽恕的是, 我在积极为自己参与这样的行动寻找理由。我们开始理解警察的粗暴。 我开始轻视人的感情。我需要为自己开脱罪责。这种需要曾经长期伴 随着我,直到现在。   在这前后两个月的时间内,共有51名同性恋者被捉拿,先是审 问,然后采血,最后是问卷调查。一般是当场放人,不通知单位家庭。 有一人因为是所谓态度不好,被拘留。据说,后来有一人试图自杀, 没有成功。有一位老人,当场跪在派出所内,说自己不是人,请求饶 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