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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艾滋病教育、性和健康教育的呼吁
2009-12-24|阅读:18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卫生部:
 
   艾滋病病毒和艾滋病流行已经被人类发现将近30年。自从艾滋病开始流行,全球累计有6000万人感染艾滋病病毒,其中2500万人死于艾滋病。艾滋病病毒主要通过性行为传播。为预防艾滋病病毒传播,特别预防青少年感染艾滋病病毒,在联合国第61个国际人权日(12月10日)到来之际,我们呼吁我国教育部和卫生部尽快启动、加强在学校里的艾滋病教育、性教育和生殖健康教育,包括在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中,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权利。
2009年4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提出“加大艾滋病防治力度”,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利。我们认为,启动和加强在学校里的艾滋病教育、性或生殖健康教育,是保护青少年健康权利的重要举措。
    一、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迫在眉睫
2009年12月1日,是第二十二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的主题是“遏制艾滋,履行承诺”,强调“权益、责任、落实”。11月30日,卫生部公布了最新艾滋病疫情评估报告。据卫生部统计,中国自1985年出现第一例艾滋病病人以来,截至今年10月底,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319877例,其中艾滋病病人102323例;报告死亡49845例。今年,卫生部与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对中国2009年艾滋病疫情进行了评估。结果显示,截至2009年底,估计中国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约74万人,其中,艾滋病病人为10.5万人;估计2009年当年新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4.8万人。
在目前存活的感染者和病人中,经性传播途径感染已接近六成。其中,男男性传播上升尤其明显,其新发感染在所有新发感染中的构成比例,从2007年的12.2%猛增至32.5%,成为2009年新发感染的重要途径。最新评估报告表明,在2009年当年新发的感染者中,异性传播占42.2%,男男性传播占32.5%。
最近3年,在学生中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20岁—24岁年龄组学生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比例,从20.3%上升至39.8%。在学生病例中,同性传播所占比例从8%上升为36.9%,排第一位;异性传播比例从4%上升到10.9%。
   二、学校艾滋病教育是法定职责
   儿童和青少年是一个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病毒和艾滋病的宝贵力量,因为他们仍处在行为发展和性尝试阶段,所以他们能够比成年人更容易培养安全的行为。同时,年轻人容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和其它性病。最近3年,在我国学生中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20岁—24岁年龄组学生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比例,从20.3%上升至39.8%。
2001年5月22日,国务院发布《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注意到“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和艾滋病患者中的儿童数量呈上升趋势”,提出“加强儿童卫生保健教育”,包括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结核病的蔓延和增长,提供多种形式的儿童心理健康咨询,提出“进一步重视在青少年中进行青春期教育。”
《艾滋病防治条例》(2006年1月18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9年1月29日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督促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有关课程,开展有关课外教育活动。”“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应当组织学生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
   2002年5月28日,教育部、卫生部发布“关于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学校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是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在我国传播与流行的重要措施。党和国家领导人十分重视在学校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
2003年2月20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中小学生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大纲》、《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中小学生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的通知,教育部决定“从2003年春季开学起,在中小学开设预防艾滋病、毒品预防和环境教育三项专题教育课。”
   2006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提出到2010年底实现以下目标:全国15-49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5%以上,流动人口达到80%以上,校内青少年达到95%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75%以上。指出:“普通中学、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高等学校要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共青团等团体要组织青年学生参加社会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的活动;高等学校要发挥青年志愿者服务组织的作用,在校园内外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和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的活动。”
2006年11月17日,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卫生部、教育部发布《关于开展中国儿童青少年预防艾滋病活动的通知》,提出“儿童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关系民族未来、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儿童青少年预防艾滋病工作对整个艾滋病防治工作大局的重要性,将儿童青少年预防艾滋病活动作为全国整体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领导、组织和协调。”
2007年5月25日,卫生部和教育部发布《青少年预防艾滋病基本知识》。
   三、学校艾滋病教育需要结合性教育和生殖健康教育
艾滋病病毒主要通过性行为传播。最近3年,在学生中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20岁—24岁年龄组学生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比例,从20.3%上升至39.8%。在学生病例中,同性传播所占比例从8%上升为36.9%,排第一位;异性传播比例从4%上升到10.9%。预防艾滋病教育,无法回避性行为和性教育问题。
   好的艾滋病教育包括有效的预防工作、关怀和支持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消除歧视。艾滋病教育已经用来帮助年轻人延缓性生活的开始,当他们有性生活的时候怎样避免危险性为。如果做好预防艾滋病性传播的工作,也有助于控制意外怀孕和性病的发生。
   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调查发现,性教育不会导致更早地发生性关系或更多的性活动。这与某些父母的担忧恰恰相反。反之,性教育规划教给他们负责任的安全的行为所需的生活技巧。
2001年5月22日,国务院发布《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注意到“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和艾滋病患者中的儿童数量呈上升趋势”,提出“加强儿童卫生保健教育”,包括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结核病的蔓延和增长,提供多种形式的儿童心理健康咨询,提出“进一步重视在青少年中进行青春期教育。”
   四、学校艾滋病教育需要尊重人权
学校艾滋病教育需要尊重人权,确保感染者隐私和人格尊严受到保护,同时学生感染者享有受教育权利,学生和教职员工在校园里受到平等对待。
学校艾滋病教育需要确保对同性恋议题敏感和对同性恋者友好。目前,艾滋病病毒已经在我国男同性恋群体中迅速传播,包括在学生同性恋者中蔓延。加强对同性恋学生的艾滋病教育和对同性恋敏感和友好的性教育,成为我国艾滋病工作的重要任务。
我们需要消除校园里对同性恋者歧视性的政策,比如禁止学生有同性恋性行为的规定。学校团委应该支持同性恋者学生社团的建立,开展同性恋者自我认同、社会支持和艾滋病防治工作。
2006年11月,在印度尼西亚日惹举办的国际法学专家会议上,通过了“将国际人权法应用到性倾向和性别认同相关问题的《日惹原则》”。这些原则确立政府与行为主体停止对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人群的暴力、虐待和歧视的法律标准,确保充分的平等。
《日惹原则》第十六条“教育权”指出:每个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不受基于和顾及其性倾向和性别认同的歧视。第十七条“获得可能达到的最高健康水平的权利”指出:每个人都有权获得可能达到的最高的身体和精神健康水平,不受基于性倾向和性别认同的歧视。性和生殖健康是这一权利的基本方面。
    五、我们的建议
    1、全面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关于学校艾滋病教育的精神,尽快实现国家艾滋病行动计划规定的指标任务;
     2、全面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关于儿童艾滋病教育和青春期教育的承诺。
     3、修改一些不现实、绝对禁欲主义的艾滋病教育政策,比如修改卫生部和教育部颁布的《青少年预防艾滋病基本知识》,提供综合的艾滋病和性教育信息,既包含青少年禁欲的信息,也包含性安全的知识和医疗服务。
     4、借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近期颁布的综合性教育指南,开发适用于我国的、全面和科学的性教育和艾滋病教育教材。
     5、鼓励学生社团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和性教育工作,支持学生团体开展同伴教育活动,包含对同性恋者友好的社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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