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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77:丈夫不同意协议离婚,该怎么办?
2010-04-26|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法律项目整理|阅读:1164
对于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虽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不能协商一致,应当诉讼离婚。
你作为原告,向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相关法条: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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