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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严打、扫黄打非行动中保护性工作者人权问题致公安部的建议信
2010-07-05|北京爱知行研究所首发|阅读:1257
就严打、扫黄打非行动中保护性工作者人权问题致公安部的建议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近期,从北京公安部门对“天上人间”等娱乐场所开展集中专项检查行动以来,到公安部动员部署全国公安部门集中开展为期7个月的严打整治行动,全国各地对性工作者们的打击力度也有所加大。对此,作为长期从事艾滋病防治教育的公益机构北京爱知行研究所,特向公安部发出如下建议:

一、建议公安部门的严打、扫黄打非行动避免削弱国家防治艾滋病的努力
公安部门在严打、扫黄打非行动中,经常以安全套作为娱乐场所存在性交易的证据,这使得大部分娱乐场所经营者不愿意在公开位置摆放安全套,不再支持卫生工作者到娱乐场所进行艾滋病防治教育。卫生部在1998年1月8日发布的《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原则》(卫疾控发[1998]第1号)中指出:“推广使用避孕套预防性病艾滋病传播的宣传;要避免将避孕套作为卖淫佐证的报道。”《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公安部门将安全套作为存在性交易证据的这一做法,减弱了国家防治艾滋病的努力。

二、建议公安部门的严打、扫黄打非行动尊重、遵循联合国和国际组织的相关精神
2007年4月19日,联合国机构批准《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关于艾滋病和性工作的指导文件》。《指导文件》指出:“所有性工作者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机率都很高,感染机率受到工作环境的很大影响。暴力、团伙威胁、场所老板和控制人、债务、收入水平低、生活条件差等都增加了性工作者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机率。在很多国家,现有的法律、政策、实际情况导致了地下性工作的蔓延。因此,向性工作者及其顾客提供艾滋病预防、治疗、关怀和支持项目变得非常困难。”
2008年3月26日,亚洲艾滋病委员会发布一个报告,呼吁对性工作非刑事化,建议亚洲国家政府和相关部门不要采纳加剧艾滋病相关歧视和产生副作用的工作,比如不要对红灯区进行打击和不要抓捕性工作者。现实的做法是吸纳性工作者参与到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去。事实上,当性工作者人权得到保护,性工作者常常会成为性健康工作的领导者。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还特别为此报告发表了声明,呼吁亚洲国家增加对防治艾滋病的投资和重视。

三、建议公安部门在严打、扫黄打非行动中注意保护性工作者的人权权益
很多性工作者从业是因为种种原因被迫导致的,例如贫穷、性别不平等、债务、教育程度低、人口流动和移民、刑事胁迫、家庭不幸等。这些原因经常迫使某些个人和家庭陷入性工作这样的境地,而他们原本可以避免陷入此种境地。《世界人权宣言》在第一条就宣告:“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他们的悲剧是由社会造成的,在工作中还要承担疾病、暴力、团伙控制、老板盘剥、牢狱之灾等种种危险。希望公安部门能秉承人道主义精神,在严打、扫黄打非行动中避免让他们继续受到更大伤害,注重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例如隐私权、人身权、财产权等。

以上建议恳请公安部门考虑并予以采纳。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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